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5g(按C13H22N403S计) |
0.67g/袋 |
|
生产企业 |
江西博雅欣和制药有限公司 |
河北医科大学制药厂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0193 |
国药准字H2004087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及其他高胃酸分泌疾病。 |
用于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症状和体征的改善。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于清晨和睡前服用。 |
成人一天3次,每次一小包,餐前30分钟直接服用。根据症状调整剂量。 |
|
副作用 |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 2 与西咪替丁相比,损伤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作用较轻; 3 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曾怀疑可能系药物过 敏反应,与药物的用量无关; 4 长期服用因可持续降低胃液酸度,而利于细菌在胃内繁殖,从而使食物内硝酸盐还原为亚硝酸盐,形 成N-亚硝基化合物。 |
不良反应轻微。偶见恶心、便秘、腹泻等。 |
|
禁忌 |
8岁以下儿童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以及成分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雷尼替丁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袋含L-谷氨酰胺660mg、薁磺酸钠2mg。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其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
本品为淡蓝色颗粒。 |
|
注意事项 |
1 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老年患者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一般患者服用1周后,症状可改善。病情较重、病程较长患者需服用4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