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mg |
1%:15g |
|
生产企业 |
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1275 |
国药准字H5302100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的胃肠炎、细菌性痢疾等肠道感染。 |
用于脓疱等化脓性皮肤病,程度较轻的小面积烧伤(I°或浅II°)及溃疡面的感染。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1~0.3g ,一日3次。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2~3次。 |
|
副作用 |
口服不良反应较少,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消失。 |
偶见皮肤红肿、皮疹等过敏反应。 |
|
禁忌 |
溶血性贫血患者及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
其他四环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盐酸小檗碱0.1克。辅料为淀粉、梭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 |
本品每支含1%盐酸金霉素。辅料为液体石蜡、黄凡士林。 |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圆形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色;气微,味微苦。 |
本品为黄色软膏。 |
|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溶血性贫血患者禁用。遗传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的儿童应禁用,因本品可引起溶血性贫血以致黄疸。 2.妊娠期头三个月慎用。 3.如服用过量过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小儿避免使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久用易产生耐药性。使用不宜超过7日,如未见好转,应咨询医师。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本品应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