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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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5gx30粒/瓶 |
按C16H15F2N3O4S计2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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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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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2109 |
国药准字H20093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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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及其他高胃酸分泌疾病。 |
治疗轻度反流性食管炎及其伴随症状(如烧心、反酸、吞咽疼痛);用于反流性食管炎的长期维持治疗,防止复发。治疗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胃、十二指肠溃疡)和卓~艾氏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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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口服,一次150mg(一次1粒),一日2次,或一次300mg(一次2粒),睡前1次。 2.维持治疗:口服,一次150mg(一次1粒),每晚1次。 3.严重肾病患者,雷尼替丁的半衰期延长,剂量应减少,一次75mg(一次半粒),一日2次。 4.治疗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宜用大量,一日600-1200mg(一日4粒-8粒)。 |
本品不能咀嚼活咬碎、应在早餐前用水完整服用。 1.轻度反流性食管炎及其伴随症状(如烧心、反酸、吞咽疼痛);推荐剂量为每日20mg(1粒);通常在2-4周内使用者的症状能够得到缓解。4周的疗程用于治疗伴发的食管炎;如果4周内不能愈合,通常再进行4周的治疗。 2.反流性食管炎的长期维持治疗,防止复发。推荐剂量为每日20mg(1粒);如复方可将剂量增至每日40mg(2粒),复发治愈后可将剂量减至每日20mg(1粒)。因为还未获得本品长期使用的安全性数据,只有在充分考虑风险/利益后,长期维持治疗的疗程才可超过1年。 3.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每日早晨口服40mg(2粒);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为2-4周,胃溃疡和反流性食管炎疗程通常为4-8周。 4.严重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每日剂量一般不应超过20mg(1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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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 2.与西咪替丁相比,损伤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作用较轻; 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曾怀疑可能系药物过敏反应,与药物的用量无关; 4.长期服用因可持续降低胃液酸度,而利于细菌在胃内繁殖,从而使食物内硝酸盐还原为亚硝酸盐,形成N-亚硝基化合物。 |
偶见头晕、失眠、嗜睡、恶心、腹泻、便秘、皮疹和肌肉疼痛等症状。大剂量使用时可出现心律失常、氨基转移酶升高、肾功能改变、粒细胞降低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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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8岁以下儿童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哺乳期妇女及妊娠三个月内妇女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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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雷尼替丁。 |
本品主要成份为泮托拉唑钠。 化学名称:5-二氟甲氧基-2-[(3,4-二甲氧基-2-吡啶基)甲基]亚硫酰基-1H-苯骈咪唑钠盐一水合物 分子式:C16H14F2N3NaO4S·H2O 分子量:42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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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其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
本品为胶囊剂,内含白色或类白色肠溶微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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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疑为癌性溃疡者,使用前应先明确诊断,以免延误治疗; 2.对肝有一定毒性,但停药后即可恢复; 3.肝功能不全者及老年患者,偶见服药后出现定向力障碍、嗜睡、焦虑等精神状态; 4.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5.男性乳房女性化少见,其发病率随年龄的增加而升高; 6.可降低维生素B12的吸收,长期使用,可致B12缺乏;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大剂量使用时可出现心律不齐﹐转氨酶增高﹐肾功能改变﹐粒细胞降低等。 2.本品为肠溶制剂﹐服用时请勿咀嚼﹐但可将内容物倒出服用。 3.当怀疑胃溃疡时﹐应首先排除癌症的可能性﹐因为本品治疗可减轻其症状﹐从而延误诊断。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时本品清除延缓﹐应减少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