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5gx30粒/瓶 |
75mg |
|
生产企业 |
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植恩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2109 |
国药准字H2005005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及其他高胃酸分泌疾病。 |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缓解因膳食引发的发作性烧心和胃食管反流性疾病(GERD)以及因GERD出现的烧心(灼热感,heartburn)等症状;治疗内镜诊断的食道炎(包括糜烂和溃疡性食道炎)、良性胃溃疡、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以及十二指肠溃疡愈合后的维特治疗。 |
|
用法用量 |
1.口服,一次150mg(一次1粒),一日2次,或一次300mg(一次2粒),睡前1次。 2.维持治疗:口服,一次150mg(一次1粒),每晚1次。 3.严重肾病患者,雷尼替丁的半衰期延长,剂量应减少,一次75mg(一次半粒),一日2次。 4.治疗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宜用大量,一日600-1200mg(一日4粒-8粒)。 |
膳食引发的发作性烧心等:一日一次,一次75mg,用餐前半小时~1小时口服;可增加至一天二次,一次75mg,连续服用最好不超过两周。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成人一日一次,一次300mg,睡前口服;或者,一日二次,一次150mg,疗程可用至8周。十二指肠溃疡愈合后的维持治疗:成人一日一次,一次150mg,睡前口服。连续治疗一年以上的结果尚不明确。胃食管反流性疾病(GERD):成人一日二次,一次150mg,以治疗糜烂性食道炎、溃疡性食道炎和因GERD出现的烧心症状,疗程可用至12周。良性胃溃疡:一日一次,一次300mg,睡前口服;或者,一日二次,一次150mg,疗程可用至8周 |
|
副作用 |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 2.与西咪替丁相比,损伤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作用较轻; 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曾怀疑可能系药物过敏反应,与药物的用量无关; 4.长期服用因可持续降低胃液酸度,而利于细菌在胃内繁殖,从而使食物内硝酸盐还原为亚硝酸盐,形成N-亚硝基化合物。 |
临床研究表明,本品耐受性良好,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为贫血、荨麻疹、头痛、等不良反应。 |
|
禁忌 |
8岁以下儿童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或其他组胺H2受体拮抗剂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雷尼替丁。 |
尼扎替丁。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其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呈浅黄色。 |
|
注意事项 |
1.疑为癌性溃疡者,使用前应先明确诊断,以免延误治疗; 2.对肝有一定毒性,但停药后即可恢复; 3.肝功能不全者及老年患者,偶见服药后出现定向力障碍、嗜睡、焦虑等精神状态; 4.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5.男性乳房女性化少见,其发病率随年龄的增加而升高; 6.可降低维生素B12的吸收,长期使用,可致B12缺乏;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应用本品前需排除胃恶性肿瘤。 2.因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中至重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减量用药。 3.肝肾综合征患者服用本品的药代动力学尚不清楚,本品部分在肝脏代谢。肾功能正常且无合并症的肝功能不全患者,用药与正常者相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