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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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5g(按C13H22N4O3S计) |
30mgx100片/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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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凌云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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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1741 |
国药准字H450214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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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及其他高胃酸分泌疾病。 |
镇痛:适用于消化系统疾病引起的内脏痛(如胃溃疡及十二指肠溃疡的疼痛)、一般性头痛、月经痛、分娩后宫缩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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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8~12岁儿童一次1粒,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粒,一日2次。于清晨和睡前服用。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30~60mg,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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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 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 2 对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反应较轻; 3 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 |
常用剂量下不良反应较轻,较长期应用也不致成瘾。偶有眩晕、乏力、恶心等反应。用于镇痛时,部分病人出现嗜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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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 8岁以下儿童禁用;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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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粒含雷尼替丁0.15克。辅料为淀粉、乙醇。 |
本品主要成份化学名称为:2,3,9,10-四甲氧基-5,8,13,13α-四氢-6H-二苯并[α,g]喹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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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至淡黄色颗粒或粉末。 |
本品为白色至黄白色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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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老年患者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盐酸雷尼替丁胶囊。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4.8岁以上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盐酸雷尼替丁胶囊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虽为非成瘾性镇痛药,但具有一定的耐受性。 2、用于镇痛时,临床较多见病人出现嗜睡状态,因而对驾驶、机械操作、运动员等人员应用本品应慎重。 3、据报道本类药物曾发生过敏性休克与急性中毒的反应,故应引起重视。本品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合用时,应慎重,必要时适当调整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