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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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1 |
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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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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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599 |
国药准字H19983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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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菌性甲沟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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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疗程1~2周。 |
涂于洗净患处,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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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1.偶见过敏反应。 2.偶可引起一过性刺激症状,如瘙痒、刺痛、红斑、水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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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着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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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特比萘芬 |
克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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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类白色乳膏。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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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