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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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75g*10片*3板 |
1.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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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潍坊中狮制药有限公司 |
施维雅(天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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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406 |
国药准字H20031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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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合并高血压的Ⅱ型糖尿病肾病的治疗。 |
本品适用于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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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通常建议的初始剂量和维持剂量为每日150mg,饮食对服药无影响。一般情况下,厄贝沙坦150mg每天一次比75mg能更好地控制24小时的血压。但对某些特殊的病人,特别是进行血液透析和年龄超过75岁的病人,初始剂量可考虑用75mg。使用厄贝沙坦150mg每天一次不能有效控制血压的患者,可将本品剂量增至300mg,或者增加其它抗高血压药物。尤其是加用利尿剂如氢氯噻嗪已经显示出具有附加效应。在患有2型糖尿病的高血压患者中,治疗初始剂量应为150mg每日一次,并增量至300mg每日一次,作为治疗肾病较好的维持剂量。临床研究证明,本品使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的肾脏受益。在研究中,厄贝沙坦在必要时加用其他抗高血压药物,降低患者血压并达到目标值。肾功能损伤:肾功能损伤的患者无需调整本品剂量,但对进行血液透析的病人,初始剂量可考虑使用低剂量(75mg)。血容量不足:血容量和/或钠不足的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纠正。肝功能损害:轻中度肝功能损害的患者无需调整本品剂量。对严重肝功能损害的病人,目前无临床经验。老年患者:尽管75岁以上的老年人可考虑由75mg作为起始剂量,但通常对老年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儿童:厄贝沙坦在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建立。 |
口服。每24小时服1片,最好早晨服用。纳催离缓释片用水整片吞服且不要嚼碎。加大剂量并不能提高吲达帕胺的抗高血压疗效,只能增加利尿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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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以下列出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采用如下定义约定: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不常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非常罕见(<1/10000)。用于高血压:在高血压患者的安慰剂对照试验中,不良事件总发生率在厄贝沙坦组(56.2%)与安慰剂组(56.5%)间无差异。由于临床或实验室不良事件而终止治疗的发生率,厄贝沙坦治疗组(3.3%)要小于安慰剂组(4.5%)。不良事件发生与剂量(在推荐的剂量范围内)、性别、年龄、种族或治疗期无关。安慰剂对照试验中,有1965名患者接受厄贝沙坦,以下是报告的药物不良反应:神经系统异常-常见:眩晕心脏异常-不常见:心动过速血管异常-不常见:潮红呼吸、雄、膈异常-不常见:咳嗽胃肠道异常-常见:恶心/呕吐;不常见:腹泻、消化不良/胃灼热生殖系统和乳房异常-不常见:性功能障碍全身性异常及给药处情形-常见:疲劳;不常见:胸痛调查报告:常见:接受厄贝沙坦治疗组普遍观察到血浆肌酸激酶水平明显增加(1.7%)。但增加者无一与临床可识别的骨骼肌事件有关。用于伴有肾病的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除了在高血压项下提高的药物不良反应外,在伴有微量白蛋白尿和正常肾功能的糖尿病高血压患者中,报道有0.5%的患者(即不常见)出现体位性眩晕和体位性低血压,超过安慰剂组。在伴有慢性肾功能不全和明显的蛋白尿的糖尿病高血压患者中,报道有>2%的患者出现以下不良反应,并超过安慰剂组。神经系统异常-常见:体位性眩晕血管异常-常见:体位性低血压骨骼肌、结缔组织和骨异常-常见:骨骼肌疼痛调查报告:在厄贝沙坦治疗的糖尿病患者中高血钾的发病率要高于安慰剂组。在伴有微量白蛋白尿和正常肾功能的糖尿病高血压患者中,应用厄贝沙坦300mg组的患者有29.4%(属于非常常见)出现高血钾(≥5.5mEq/L),而安慰剂组高血钾的发生率为22%。在伴有慢性肾功能不全和明显蛋白尿的糖尿病高血压患者中,应用厄贝沙坦300mg组的患者有46.3%(属于非常常见)出现高血钾(≥5.5mEq/L),而安慰剂组高血钾的发生率为26.3%。在用厄贝沙坦治疗的伴有进展性糖尿病肾病的高血压患者中,有1.7%的患者(属于常见)出现血红蛋白减少,但无临床意义。此外,厄贝沙坦上市以来,已有下列不良反应的报道:免疫系统异常-罕见:象其它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一样,少量病例出现诸如出疹、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等高敏感性反应。代谢和营养异常-非常罕见:高血钾神经系统异常-非常罕见:头痛耳和迷路异常-非常罕见:耳鸣胃肠道异常-非常罕见:味觉缺失肝胆异常-非常罕见:肝功能异常,肝炎骨骼肌、结缔组织和骨异常-非常罕见:肌痛、关节痛肾和泌尿道异常-非常罕见:肾功能损伤,包括个例在有风险的患者中发生肾衰。(请见注意事项) |
大部分临床和实验室的不良反应为剂量依赖性。噻嗪和相关利尿剂包括吲达帕胺可能引起下述情况: 1.实验室参数: (1)钾缺失和低钾血症,在某些高危人群更为严重(见注意事项).在临床试验中,治疗4-6周的病人,10%出现低钾血症(血钾<3.4mmol/L);4%病人的血钾<3.2mmol/L。治疗12周后,血钾平均下降为0.23mmol/L。 (2)低钠血症伴低血容量引起脱水和直立性低血压。伴发的氯离子缺失可导致继发性代偿性代谢性碱中毒:这种情况发生率很低,程度亦轻。 (3)治疗期间,血浆中尿酸和血糖增加:在痛风和糖尿病的病人中应用这些利尿剂时,必须非常慎重地考虑其适应症。 (4)血液学方面的病症,非常罕见:血小板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营养不良性贫血、溶血性贫血。 (5)高钙血症:十分罕见。 2.临床参数: (1)在肝功能不全情况下,可能发生肝性脑病。 (2)过敏反应,主要是皮肤过敏,见于以往过敏或哮喘病人。 (3)斑丘疹,紫癜、可能加重原有的急性系统性红斑狼疮。 (4)恶心、便秘、口干、眩晕、疲乏、感觉异常、头痛等症状很少发生,而且大多随药物减量而缓解。 (5)胰腺炎非常罕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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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已知对本品成份过敏。怀孕的第4至第9个月。哺乳期。 |
1.对磺胺药过敏。 2.严重肾功能衰竭。 3.肝性脑病或严重肝功能衰竭。 4.低钾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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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厄贝沙坦,其化学名称为2-丁基-3-[4-[2-(1H-四唑-5-基)苯基]苄基]-1,3-二氮杂螺-[4.4]壬-1-烯-4-酮。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吲达帕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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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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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钠的缺失。 2.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需要减少本品的剂量。并且要注意血尿素氮、血清肌酐和血钾的变化。作为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抑制的结果,个别敏感的患者可能产生肾功能变化。 3.肝功能不全、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不需调节剂量。 4.厄贝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被排出体外。 |
当肝功能受损时,噻嗪及其相关类利尿剂可能引起肝性脑病。如果发生此病,应立即停止应用利尿剂。由于此药中含有乳糖,因此禁用于先天性半乳糖血症、葡萄糖和半乳糖吸收障碍症或乳糖酶缺乏的患者。水和电解质平衡:血钠;治疗前必须测定血钠,此后应进行规律的监测。任何利尿剂治疗都可能导致低血钠,有时会产生严重的后果。血钠降低起初可以无症状,因此规律地监测血钠是十分必要的;在年老和肝硬化的病人,监测的次数应更频繁(见【不良反应】及【药物过量】)。血钾;钾丢失引起的低钾血症是噻嗪及其相关利尿剂的主要危险。在某些高危人群中,例如在老年人、营养不良和/或多种药物治疗者、以及具有水肿、腹水的肝硬化病人、冠心病和心力衰竭病人,必须预防低血钾的发生(<3.4mmol/l)。在这些情况下,低血钾可以增加洋地黄类药物对心脏的毒性,增加心律失常的危险。心电图中长QT间期的患者,无论是先天性还是医源性的,用此药都有一定危险。低钾血症和心动过缓都是严重心律失常(尤其有致命危险的扭转性室速)的诱发因素。在所有上述病例中,必须更多地进行血钾监测。在治疗开始后的1周内,应进行首次血钾测定。测定出低血钾后,应进行相应的纠正。血钙;噻嗪及其相关利尿剂可能减少尿中钙的排泄,引起短暂轻微的血钙升高。明显的高钙血症可能由于先前未被发现的甲状旁腺机能亢进所致。检查甲状旁腺功能之前,应停止治疗。血糖;在糖尿病患者,对血糖的监测十分重要,尤其当存在低钾血症时。尿酸;在高尿酸血症的病人,痛风发作的机率可能增加,应注意检测血液中尿酸含量。肾脏功能和利尿剂,只有当肾脏功能正常或轻度受损(成年人血肌酐低于25mg/L,即220μ mol/L)时,噻嗪及其相关利尿剂才能够完全发挥作用。在老年人,必须依据年龄、体重和性别对血肌酐值进行调整,调整幅度可依据Cockroft’s公式:Clcr=(140-年龄)×体重/(0.814×血肌酐),其中:年龄以“年”计算,体重单位:千克,血肌酐以微摩尔/升表示,此公式适于老年男性,对女性患者,公式所得结果还应乘以0.85。在利尿剂治疗初期,由于引起水钠丢失而造成的低血容量使肾小球滤过减少,这可能导致血中的尿素和肌酐增加。这种短暂的功能性肾功能不全,对肾功能正常者没有影响;但对于肾功能不全者,可使肾功能进一步恶化。运动员;此药含有的活性成分可能造成兴奋剂检测呈阳性反应,运动员对此应予以注意。运动员慎用。对驾驶机动车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本品不会影响警觉,但某些病人可能会发生与血压降低相关的个体反应,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时,以及联合应用其它抗高血压药物时。因此,可以造成有关人员驾驶机动车和操作机器的能力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