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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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100片 |
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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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鲁抗医药集团赛特有限责任公司 |
大同市利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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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0214 |
国药准字H140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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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关节痛、肌肉痛、痛经、牙痛、神经痛,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于: ①关节炎,可缓解疼痛和肿胀; ②软组织损伤和炎症; ③解热; ④其他:用于治疗偏头痛、痛经、手术后痛、创伤后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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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高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片。 |
口服1. 成人常用量、抗风湿,初始剂量一次25~50mg,一日2~3次,一日最大量不应超过150mg;镇痛,首剂一次25~50mg,继之25mg,一日3次,直到疼痛缓解,可停药;退热,一次6.25~12.5mg,一日不超过3次。2. 小儿常用量、一日按体重1.5~2.5mg/kg,分3~4次。待有效后减至最低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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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反应较少,对胃肠刺激小,不引起胃出血,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血小板减少症及白血球减少等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有可能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本品的不良反应较多。 ①胃肠道:出现消化不良、胃痛、胃烧灼感、恶心反酸等症状,出现溃疡、胃出血及胃穿孔。 ②神经系统:出现头痛、头晕、焦虑及失眠等,严重者可有精神行为障碍或抽搐等。 ③肾:出现血尿、水肿、肾功能不全,在老年人多见。 ④各型皮疹,最严重的为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 ⑤造血系统受抑制而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白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等。 ⑥过敏反应,哮喘,血管性水肿及休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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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活动性溃疡病、溃疡性结肠炎及病史者,癫痫,帕金森病及精神病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对本品或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血管神经性水肿或支气管哮喘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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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0.5克。 【成 份】 化学名:N-(4-羟基苯基)乙酰胺 分子式:C8H9NO2 分子量:151.16 |
本品主要成份吲哚美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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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
本品为肠溶包衣片,除去肠溶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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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而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 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制剂。 4、对孕妇应考虑可能对胎儿造成的不良影响而慎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应慎用。 6.勿过量服药,如服药过量或有严重不艮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交叉过敏反应、本品与阿司匹林有交叉过敏性。由阿司匹林过敏引起的喘息病人,应用本品时可引起支气管痉挛。对其他非甾体抗炎、镇痛药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 本品解热作用强,通常1次服6. 25mg或12. 5mg即可迅速大幅度退热,故应防止大汗和虚脱,补充足量液体。3. 本品因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停药后此作用可持续1天,用药期间血尿素氮及血肌酐含量也常增高。4. 下列情况应慎用、(1) 本品能导致水钠潴留,故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等患者应慎用;(2) 因本品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加重出血倾向,故血友病及其他出血性疾病患者应慎用,此外,本品对造血系统有抑制作用,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减少等患者也应慎用。5. 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访检查、(1) 血象及肝、肾功能;(2) 个案报道提及本品能导致角膜沉着及视网膜改变(包括黄斑病变),遇有视力模糊时应立即作眼科检查。6. 为减少药物对胃肠道的刺激,本品宜于饭后服用或与食物或制酸药同服。7. 本品不能控制疾病过程的进展,故必须同时应用能使疾病过程改善的药物。由于本品的毒副反应较大,治疗关节炎一般已不作首选用药,仅在其他非甾体药无效时才考虑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