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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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100片 |
20g:0.232g(按双氯芬酸钠计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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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鲁抗医药集团赛特有限责任公司 |
黄石卫生材料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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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0214 |
国药准字H2004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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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关节痛、肌肉痛、痛经、牙痛、神经痛,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本品适用于缓解局部的疼痛及炎症.局限性软组织病.如腱鞘炎.肩-手综合症和滑囊炎.关节周围病变.四肢与脊柱的骨关节炎,肌腱.韧带.肌肉和关节的创伤后炎症.如扭伤.劳损和挫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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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高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片。 |
外用.根据患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涂布.并轻轻揉擦.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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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反应较少,对胃肠刺激小,不引起胃出血,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血小板减少症及白血球减少等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有可能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1.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性反应的情况较少出现.若将其用于较大范围的皮肤并长期应用.则可能出现:一般性皮疹.过敏性反应。 2.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泡.大水泡或鳞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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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本品及其成分(异丙醇.丙二醇)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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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0.5克。 【成 份】 化学名:N-(4-羟基苯基)乙酰胺 分子式:C8H9NO2 分子量:151.16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双氯芬酸二乙胺10毫克(以双氯芬酸钠记)。辅料 为:丙二醇、聚山梨酯80、乙醇、卡波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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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
本品为无色透明凝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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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而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 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制剂。 4、对孕妇应考虑可能对胎儿造成的不良影响而慎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应慎用。 6.勿过量服药,如服药过量或有严重不艮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使用,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2.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 3.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如在哺乳期必须使用,则不应用于乳房或大面积皮肤,也不应长期使用; 4.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 5.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6.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本品还有丙二醇,可能引起某些人局部皮肤的轻度刺激;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若意外吞食本品可能出现同口服非甾体抗炎药类似的不良反应症状,应立即(呕)吐出本品,并在短时间内就医。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