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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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 |
每片重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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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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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564 |
Z2016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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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于普通感冒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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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6~12岁儿童,一次0.5片。 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口服。一次3片,每日早、中、晚吞服或含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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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含紫锥菊的药物制剂可引起皮疹,发痒,罕见面部浮肿,呼吸困难,头晕和血压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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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已知对某一成份过敏者或菊科植物过敏者慎用。 2.结核病、白血病、胶原性疾病、多发性硬化症、艾滋病毒感染者或其它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不宜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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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侧柏叶、紫锥菊根、苍白锥菊根、赝靛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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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浅土黄色,两面微凸的片;味微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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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