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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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 |
7.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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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山东禹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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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1051 |
国药准字H20050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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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本品适用于无痰干咳,包括频繁、剧烈的咳嗽。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适用于感冒、急性或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咽喉炎、肺结核以及其它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干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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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6~12岁儿童,一次0.5片。 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口服。成人:每次2粒,一日3-4次。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口服。成人:每次2粒,一日3-4次。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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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不振、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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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及精神病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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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为氢溴酸右美沙芬7.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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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丸,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本品为白色薄膜衣丸,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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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痰多病人慎用或与祛痰药配合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