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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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 |
每瓶装25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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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金桥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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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177 |
国药准字Z52020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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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杀菌,止痒。用于脚癣、手癣、指(趾)甲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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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该药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
外用,取本品250毫升,置脚盆中,加入等量温水稀释后,将患脚浸泡30分钟即可。如未痊愈,可于20天后再浸泡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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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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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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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支含盐酸特比萘芬0.15克,辅料为卡波姆、丙二醇、乙醇、聚乙二醇400、聚山梨酯80、乙二胺四醋酸 二钠、三乙醇胺。 |
本品为复方制剂,祖方为复方鲜珊瑚姜酊、冰片、水杨酸、醋酸甘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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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透明或半透明的无色或白色乳状粘稠体。 |
本品为草绿色至蓝绿色的澄清液体;具茉莉香气,久闻有刺鼻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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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该药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外用药切忌入口,严防触及眼、口、鼻等粘膜之处,皮肤破损处慎用。2.本品对皮肤具有渗透作用并能溶解皮肤角质,部分患者使用后有皮肤表皮脱落现象,不需其他治疗,一周后可停止脱落。本品不适用于糜烂渗出型脚湿气。3.如患肢出现红肿热痛;色如涂丹,应停用本品,去医院就诊。4.按用法用量使用后未见改善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5.患处不宜热水洗烫。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