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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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0.1g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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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四川天诚制药有限公司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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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489 |
国药准字Z21021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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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用于湿毒蕴结而致的足癣、手癣及霉菌引起的其他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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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患处及其周围,每日2次,疗程视感染程度而定一般体、股癣为2-4周,手、足癣、花斑癣为4-6周,严重感染时可适当延长治疗时间. |
洗净患部后,涂上药液,每日一次,每次连续涂2~3遍,6~10日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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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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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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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盐酸特比萘芬0.01克,辅料为:卡波姆、丙二醇、乙醇(95%)、聚乙二醇-400、聚山梨酯-80、EDTA-2Na、三乙醇胺。 |
冰醋酸 、花椒 、氯化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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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半透明或白色乳状粘稠体 |
本品为红棕色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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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如水泡内部溃疡面接触不到药液,可用消毒针将水泡挑开后,再涂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