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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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30ml |
10ml: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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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黑龙江天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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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280 |
国药准字H200336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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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 |
浅部真菌病如皮肤癣,念珠菌病。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念珠性外阴阴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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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喷于患处,一日2~3次。疗程1~2周。 |
外用,一日1次,2~4周为一疗程。用脱脂棉蘸取少量涂搽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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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搔痒等。 |
偶见过敏反应。个别患者局部发生瘙痒、灼热感、红斑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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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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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盐酸特比萘芬0.01克。辅料为:乙醇、1.2-丙二醇、纯化水。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联苯苄唑10毫克,辅料为二甲基亚砜、甘油、95%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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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有乙醇气味,易挥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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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粘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