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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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30ml |
2%*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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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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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280 |
H2015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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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 |
本品用于局部治疗表皮的真菌感染,如:足癣,股癣,体癣.须癣,手癣和花斑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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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喷于患处,一日2~3次。疗程1~2周。 |
每天用药1-2次(最好是晚上或早晚用药),轻轻均匀涂于患处。感染痊愈的疗程,因人而异,应根据病因及局部感染的部位而定。一般建议用药四周,以确保临床和微生物学治愈,避免复发。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临床和微生物学的痊愈出现的时间较早,多在治疗2-4周时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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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搔痒等。 |
本品用于局部治疗具有良好的安全性,未见毒性和光敏作用的报道。在治疗的最初几天,偶见局部轻微且短暂的红斑反应,但一般不必停止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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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当已知对本品或本品中的任一辅料过敏时,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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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盐酸特比萘芬0.01克。辅料为:乙醇、1.2-丙二醇、纯化水。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舍他康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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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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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粘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禁用干眼科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