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30ml |
15g |
|
生产企业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280 |
国药准字H4402445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 |
|
用法用量 |
外用,喷于患处,一日2~3次。疗程1~2周。 |
外用,涂抹患部,一日1~3次。 |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搔痒等。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
禁忌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尚未明确。 |
|
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盐酸特比萘芬0.01克。辅料为:乙醇、1.2-丙二醇、纯化水。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苯甲酸120毫克,水杨酸60毫克,冰片10毫克。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
本品为淡黄色的软膏;有冰片的特臭。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粘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4.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面部、腋下、腹股沟、外阴等皮肤细薄处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