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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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ml:0.15g |
每片重0.3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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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德峰药业有限公司 |
甘肃泰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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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651 |
国药准字Z20064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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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 |
手癣,体癣,足癣,花斑癣,过敏性皮炎,痤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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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1次。体、股癣连用2~4周;手、足癣、花斑癣连用4~6周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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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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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特比萘芬或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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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含盐酸特比萘芬 |
地锦草、司卡摩尼亚脂、诃子肉、芦荟、毛诃子肉、西青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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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搽剂。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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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皮肤局部使用,避免接触眼睛和其它黏膜。 2.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3.本品不宜用于开放性伤口。 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患有慢性腹泻、痢疾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大便次数增多及经常腹泻,里急后重,脓血便。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