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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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ml:0.1g |
每瓶装25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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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保定天浩制药有限公司 |
贵州金桥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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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121 |
国药准字Z52020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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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及花斑癣等。 |
杀菌,止痒。用于脚癣、手癣、指(趾)甲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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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1次。体、股癣连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用4-6周。 |
外用,取本品250毫升,置脚盆中,加入等量温水稀释后,将患脚浸泡30分钟即可。如未痊愈,可于20天后再浸泡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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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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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盐酸特比萘芬及盐酸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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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化学名:(E)-N-(6,6-二甲基-2-庚烯-4-炔基)-N-甲基-1-甲酰胺萘?盐酸盐分子式:C21H25N·HCl 分子量:327.90 |
本品为复方制剂,祖方为复方鲜珊瑚姜酊、冰片、水杨酸、醋酸甘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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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
本品为草绿色至蓝绿色的澄清液体;具茉莉香气,久闻有刺鼻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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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1次。体、股癣连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用4-6周。 |
1.外用药切忌入口,严防触及眼、口、鼻等粘膜之处,皮肤破损处慎用。2.本品对皮肤具有渗透作用并能溶解皮肤角质,部分患者使用后有皮肤表皮脱落现象,不需其他治疗,一周后可停止脱落。本品不适用于糜烂渗出型脚湿气。3.如患肢出现红肿热痛;色如涂丹,应停用本品,去医院就诊。4.按用法用量使用后未见改善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5.患处不宜热水洗烫。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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