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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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25g(12.5万单位) |
每粒装0.2g(相当于原生药材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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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青岛华仁太医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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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365 |
国药准字Z20153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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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细菌性痢疾、肠炎。 |
清热解毒,燥湿止痢。用于细菌性痢疾,急性肠炎及各种急性感染性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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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用于肠道感染一次0.75~1.25g(75万~125万单位),一日3~4次;小儿每日每1kg体重40mg(4万单位),分4次服用。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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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可发生胃肠道反应如:恶心、腹泻等。2.有患儿使用后导致不可逆听力减退和听力丧失的报道。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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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忌服辛辣刺激食物及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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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分子量:C18H38N4O15S |
穿心莲、枯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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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白色类粉末。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浅棕色至棕色粉末;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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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长期或超量服用,有可能引起蛋白尿、管型尿及不可逆听力减退。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1.忌服辛辣刺激食物及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4.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老年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变化时禁止服。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