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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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25g(12.5万单位) |
0.3g*12S*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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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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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365 |
国药准字H52020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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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细菌性痢疾、肠炎。 |
用于急慢性肠炎、溃疡性结肠炎、肠激惹综合症、功能性腹泻及细菌性痢疾引起的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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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用于肠道感染一次0.75~1.25g(75万~125万单位),一日3~4次;小儿每日每1kg体重40mg(4万单位),分4次服用。 |
口服。1~7岁儿童,一次1粒;7~12岁儿童,一次2粒;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4粒;一日3~4次。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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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可发生胃肠道反应如:恶心、腹泻等。2.有患儿使用后导致不可逆听力减退和听力丧失的报道。 |
少数病人有头昏、嗜睡、恶心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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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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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分子量:C18H38N4O15S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鞣酸、苦参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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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白色类粉末。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白略带黄色的粉末或颗粒,气微弱,味涩,微 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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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长期或超量服用,有可能引起蛋白尿、管型尿及不可逆听力减退。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1.1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连续使用本品3天,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