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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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0.3g |
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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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东格尔药业有限公司 |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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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3020219 |
国药准字H20064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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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肾、通淋(前列腺的炎症肿痛)。用于寒性腰髋关节痛及脓血尿,睾丸肿胀等。 |
1.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皮炎、湿疹。 2.由皮肤癣菌、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 3.尿布性皮炎。 4.念珠菌性口角炎。 5.甲沟炎。 6.由真菌、细菌所致的皮肤混合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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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次4~5丸,一日2~3次。将药丸碾碎或用水泡开后服用。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早晚各1次。治疗皮炎、湿疹时,疗程2-4周。治疗炎症性真菌性疾病应持续至炎症反应消退,疗程不超过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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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局部偶见过敏反应,如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等。 2.长期使用时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3.通过182名受试者参加的四个临床研究,对本品的安全性进行评价。试验中成人使用本品的不良反应有皮肤烧灼感和皮肤刺激(发生率均为1.6%)、未见其他不良反应报告。通过101名儿童参加的一项临床试验评价本品的安全性,试验中儿童使用本品的不良反应有红斑(发生率为1.0%),未见其他不良反应报告。 4.上市后极罕见不良反应有用药部位疼痛、用药部位肿胀、接触性皮炎、脱皮、皮肤纹理异常和红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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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功能障碍和妊娠妇女禁用。 |
1.皮肤结核、梅毒或病毒感染者(如疱疹、牛痘、水痘)禁用。 2.已知对本品过敏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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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槟榔、蒲桃、石榴子、大托叶云实、肉桂、芒果核、荜茇、刀豆、豆蔻、金礞石、干姜、螃蟹、诃子、蒺藜、菥蓂子、姜黄、波棱瓜子、渣驯膏、圆柏膏、绿绒蒿、巴夏嘎、小檗皮、冬葵、甘青青兰、紫草茸、藏茜草、山矾叶、人工麝香。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益康唑10毫克、曲安奈德1.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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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水丸;味苦,微酸、涩。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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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治疗时应监测血铅浓度,因治疗后血铅浓度降低,但有些人再次接触铅和治疗时,血铅反而升高。此外,经短时治疗后,可引起血铅反跳性升高,这是因铅从骨中游离出来,重新分布的结果,所以应反复用药,才能保证疗效。2.肝病慎用,治疗时每周监测血氨基转移酶。3.每周监测全部血细胞计数,发现有中性粒细胞减少时停药。4.监测尿铅的排出。5.对一些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和镰状细胞性贫血儿童用本品治疗无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腔内、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有对咪唑敏感的患者对硝酸益康唑也敏感的报告。 12.外用皮质类固醇药物可引起皮肤变薄和萎缩,纹理异常、毛细血管扩张和紫癜,可增加皮肤二重感染或机会性感染的风险。 13.本品仅限皮肤使用。皮肤大量使用皮质类固醇类药物(包括曲安奈德),可因大量吸收而产生全身作用。 14.如意外吞食,对症治疗。若本品不慎进入眼睛,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如症状不消失,请尽快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