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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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x9袋/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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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金嗓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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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009 |
国药准字Z45021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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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食,导滞,和胃。用于食积停滞,脘腹胀满,嗳腐吞酸,不欲饮食。 |
消食化滞止泻。用于腹泻,腹胀,消化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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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g(1袋), 一日3次;一周岁以下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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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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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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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山楂(焦)、六神曲(炒)、半夏(制)、茯苓、陈皮、连翘、莱菔子(炒)、麦芽(炒)。辅料为:蜂蜜。 |
山楂、乌梅、 绿茶。辅料为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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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该品为灰棕色至褐色的水丸,气微香,味微酸、涩;或为棕色至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微酸、涩、甜。 |
本品为浅棕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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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体虚无积滞者不宜服用。 3.不适用于因肝病或心肾功能不全所致之饮食不消化,不欲饮食,脘腹胀满者。 4.身体虚弱或老年人不宜长期服用。 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