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袋装6克 |
|
生产企业 |
天津天威制药有限公司 |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83058 |
国药准字Z1094000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食导滞,和胃。用于食积停滞,脘腹胀满,暧腐吐酸,不欲饮食 |
理气调中、和胃止痛。用于气滞寒凝所致的胃脘胀痛,腹胀,嗳气。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用温开水冲服。一次6克,一日3~4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肝肾功能不全及糖尿病患者禁服。 |
|
成分 |
山楂(焦)、茯苓、莱菔子(炒)、六神曲(炒)、陈皮、麦芽(炒)、半夏(制)、连翘。 |
野木瓜、白矾、陈皮、碳酸氢钠,辅料为蔗糖、糊精。 |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气香,味甜、微酸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涩、咸。 |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因肝病或心肾功能不全所致之饮食不消化,不欲饮食,脘腹胀满者。 3.身体虚弱或老年人不宜长期服用。 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胃热痛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渴、口臭、胃中嘈杂易饥、大便秘结、甚则口腔糜烂、牙周肿痛。 5、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