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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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l:0.2g(无糖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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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千珍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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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798 |
国药准字H20073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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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阴润肺。用于肺阴不足引起的燥咳痰少,鼻干咽痛。 |
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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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15克,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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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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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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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天冬、麦冬。 |
本品每毫升含羧甲司坦50毫克。辅料为蔗糖、羟苯乙酯、留兰香精、焦糖色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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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稠厚的半流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或浅棕色的粘稠液体;味甜,气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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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