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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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3g |
每丸重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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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葫芦岛国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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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339 |
国药准字Z15021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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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养血,镇静安神,化痰熄风。适用于气血不足,痰热上扰引起:胸中郁热,惊悸虚烦,头目眩晕,中风不语,口眼歪斜,半身不遂、言语不清,神志昏迷,痰涎壅盛。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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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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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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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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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牛黄、羚羊角、麝香、人参、白术(麸炒)、当归、白 芍、柴胡、干姜、阿胶、桔梗、水牛角浓缩粉等27味。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泽泻、木通、车前子、当归、地黄、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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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红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微甜。 |
为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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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 2.本品处方中含朱砂、雄黄,不宜过量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 4.本品不可整丸吞服。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用本品时不宜服用滋补性中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患者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老年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9.儿童必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服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和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