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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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mg*100片 |
每粒装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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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云南名扬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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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560 |
国药准字Z20025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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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解毒清热,利湿退黄。用于湿热毒盛所致迁延性肝炎﹑慢性肝炎及原发性肝癌的辅助治疗。 |
利湿热,舒肝止痛。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急性病毒性肝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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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迁延性肝炎﹑慢性肝炎一次1~3片,一日3次,连服三个月为一疗程,饭后服,儿童酌减。 2.原发性肝癌一次2~4片,一日2次或遵医嘱,连服三个月为一疗程,饭后服。 3.极量:一次6片。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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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部分患者出现短暂的口干、头晕、腹部不适、恶心、轻度腹泻等轻微胃肠道症状,个别有溃疡病者可诱发胃痛,对症处理后一般不影响治疗。葫芦素偶可引起过敏症状,面部等部位出现密集红色皮疹伴瘙痒。 |
本药在推荐剂量范围内有良好的耐受性。偶有肠道功能紊乱发生,通常在继续进行治疗后消失。恶心、呕吐、上腹不适、隐痛、水样泻极少发生。病人可将说明书上未提到的不良反应告知医生和药剂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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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严重消化道溃疡患者忌服。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及怀孕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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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总葫芦素 |
熊胆粉、龙胆、木香、茵陈、姜黄、大黄、诃子、制成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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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片剂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或黄色的颗粒或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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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服用剂量不得随意加大。 |
1.对有下述情况的患者不推荐服用本药:频繁发作的胆绞痛、胆道感染、严重胰腺疾病及影响胆汁酸肠肝循环的小肠疾病(如回肠切除、回肠造口、节段性回肠炎等)。 2.治疗开始前建议进行准确、细致的检查以确定胆囊功能是否正常及有无影响胆汁酸肠肝循环的。 3.溶解胆固醇结石需要的治疗时间取决于结石的大小,但不应短于3或4个月。为判断疗效,应在治疗前采用新式的X-射线对比成像仪和/或回声深度记录仪检查结石的大小,并在治疗开始后定期检查,如每6个月1次。 4.对按推荐剂量治疗半年后结石大小未减小的患者,建议检查结石形成指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