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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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mg*100片 |
12粒*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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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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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560 |
国药准字Z2002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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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解毒清热,利湿退黄。用于湿热毒盛所致迁延性肝炎﹑慢性肝炎及原发性肝癌的辅助治疗。 |
清热燥湿止泻。用于急性腹泻属湿热证者,症见:大便次数增多,便稀溏,泻泄急迫或不畅,肛门灼热,烦热口渴,腹痛,小便黄赤,舌苔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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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迁延性肝炎﹑慢性肝炎一次1~3片,一日3次,连服三个月为一疗程,饭后服,儿童酌减。 2.原发性肝癌一次2~4片,一日2次或遵医嘱,连服三个月为一疗程,饭后服。 3.极量:一次6片。 |
口服,成人: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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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部分患者出现短暂的口干、头晕、腹部不适、恶心、轻度腹泻等轻微胃肠道症状,个别有溃疡病者可诱发胃痛,对症处理后一般不影响治疗。葫芦素偶可引起过敏症状,面部等部位出现密集红色皮疹伴瘙痒。 |
个别患者服药后可见胸闷、恶心呕吐、头晕、皮肤潮红等。偶有皮疹和药热,停药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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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严重消化道溃疡患者忌服。 |
溶血性贫血患者及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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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总葫芦素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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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片剂 |
本品为胶囊,内容物为棕黄绿色的颗粒或粉末;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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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服用剂量不得随意加大。 |
1.饮食宜清淡,忌辛辣、生冷、油腻、难消化食物。2.本品含盐酸小檗碱。妊娠期头3个月慎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脾胃虚寒者慎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去医院就诊。5.用药期间腹泻次数增加,病情加重者,应及时就医。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