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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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28g |
2g*40丸/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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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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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496 |
国药准字Z150203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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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化痰,行瘀散结,消肿定痛。用于风痰瘀阻引起的牙痛、咽喉肿痛、口腔溃疡,及风痰瘀血阻络引起的痹病,症见关节肿胀疼痛、筋脉拘挛、屈伸不利;用于破伤风的辅助治疗。 |
消“粘”,除“协日乌素”,祛风,止痛,散寒。用于治疗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坐骨神经痛,关节疼痛,腰腿冷痛,牙痛,白喉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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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小儿酌减。外用,用盐水清洁创面,将胶囊内的药粉撒于患处,或用香油调敷。 |
口服,一次3—5粒,一日1次,临睡前,开水冲服,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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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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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经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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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三七、天麻、僵蚕、白附子(制)、防风、羌活、天南星(制)、白芷。 |
诃子、荜茇、制草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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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黄棕色的粉末;气香,味麻、辣。 |
本品为红色水丸,除去包衣显棕黄色;味微酸、辛麻。味微酸甜、辛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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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年老体弱、幼儿慎用。 2、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治。有文献报道酒能增加乌头类药物的毒性而易导致中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