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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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28g |
对乙酰氨基酚0.126g;乙酰水杨酸0.23g;咖啡因3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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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新乡市常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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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496 |
国药准字H41023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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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化痰,行瘀散结,消肿定痛。用于风痰瘀阻引起的牙痛、咽喉肿痛、口腔溃疡,及风痰瘀血阻络引起的痹病,症见关节肿胀疼痛、筋脉拘挛、屈伸不利;用于破伤风的辅助治疗。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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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小儿酌减。外用,用盐水清洁创面,将胶囊内的药粉撒于患处,或用香油调敷。 |
口服,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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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①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 ②过敏性支气管哮喘; ③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 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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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经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4.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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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三七、天麻、僵蚕、白附子(制)、防风、羌活、天南星(制)、白芷。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阿司匹林0.2268g,扑热息痛0.136g,咖啡因33.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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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黄棕色的粉末;气香,味麻、辣。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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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