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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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基片重0.28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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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红星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梧州三箭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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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229 |
国药准字H4502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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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散风祛湿,活血止痛。用于手足麻痹,时发疼痛,跌打损伤,痛不可忍或瘫痪等症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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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2次。 |
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0.5~1片;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1~1.5片;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1.5~2片;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2~2.5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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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①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②过敏性支气管哮喘;③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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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服。 2.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禁服。 |
1.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2.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3.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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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威灵仙、制川乌、五灵脂(醋炒)。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阿司匹林59.3毫克,对乙酰氨基酚34.4毫克。辅料为滑石粉、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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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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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 2.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 3.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止并到医院就医。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