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15 |
2%(7g:0.14g)*15g |
|
生产企业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羚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5815 |
国药准字H2004499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菌性甲沟炎。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
|
用法用量 |
涂于洗净患处,一日2~3次。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3次。为减少复发,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应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应连续使用4~6周。 |
|
副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2.偶可引起一过性刺激症状,如瘙痒、刺痛、红斑、水肿等。 |
可见刺痛或其他局部刺激症状,偶见瘙痒等过敏反应。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克霉唑0.015克 |
本品每克含酮康唑0.3克。辅料为十八醇、单硬脂酸甘油酯、白凡士林、液体石蜡、甘油、丙二醇、卡波姆、十二烷基硫酸钠、月桂氮卓酮、三乙醇胺、二丁基羟基甲苯、羟苯乙酯、依地酸二钠、香精、纯化水。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
本品为乳白色或微红色乳膏。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粘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 4.不宜大面积使用。 5.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在外用乳膏剂时可散布撒布剂(如痱子粉)。 6.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揩干,特别是趾间。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散布撒布剂或抗真菌粉剂于趾间、足、袜和鞋中,每日1次或2次。 7.为减少复发,对体癣、股癣和花斑癣,疗程至少需要2-4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