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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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15 |
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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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辰欣佛都药业(汶上)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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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5815 |
国药准字H37022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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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菌性甲沟炎。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菌性甲沟炎和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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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涂于洗净患处,一日2~3次。 |
1. 皮肤感染:涂于洗净患处,一日2-32。 2. 外阴阴道炎:涂于洗净的患处,每晚1次,连续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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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2.偶可引起一过性刺激症状,如瘙痒、刺痛、红斑、水肿等。 |
偶见局部刺激,如烧灼或红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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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中的所有组份或对皮质类固醇药物或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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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克霉唑0.015克 |
本品每支含主要成份克霉唑0.3克,辅料为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三乙醇胺、十八醇、白凡士林、甘油、EDTA—2Na、纯化水、防腐剂(尼泊金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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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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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使用本品时应避开月经期。 4.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 5.本品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