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15 |
十一烯酸锌20%,十一烯酸5% |
|
生产企业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5815 |
国药准字H3402196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菌性甲沟炎。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及股癣。 |
|
用法用量 |
涂于洗净患处,一日2~3次。 |
外用,每次挤少许涂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
副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2.偶可引起一过性刺激症状,如瘙痒、刺痛、红斑、水肿等。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克霉唑0.015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主要成份十一烯酸锌0.2克,十一烯酸0.05克。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软膏,具十一烯酸臭味。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