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4g |
每袋装9g |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677 |
国药准字Z2005360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
清热解毒,养阴生津,泻火。用于风热型感冒、流行性腮腺炎及轻、中型乙型脑炎。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用量:1~2岁1粒(0.4克),3-8岁2粒(0.8克),9-13岁3粒(1.2克),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粒(1.2-1.6克)。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8克,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对风寒感冒、脏腑虚寒及虚热等症忌用。 |
|
成分 |
牛磺酸。 |
黄连、水牛角、玄参、金银花、地黄、大青叶、连翘、知母、石膏。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结晶性粉末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仅限用于发热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用清热解毒颗粒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适用于风热证,表现为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6.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7.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9.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