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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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4g |
对乙酰氨基酚250mg、盐酸金刚烷胺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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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同市利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海南亚洲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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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2719 |
国药准字H46020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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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喉痛等症状,也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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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用量:1~2岁1粒(0.4克),3-8岁2粒(0.8克),9-13岁3粒(1.2克),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粒(1.2-1.6克)。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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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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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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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牛磺酸。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mg、盐酸金刚烷胺10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人工牛黄10mg、咖啡因15mg。辅料为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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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结晶性粉末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小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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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仅限用于发热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药用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床、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如果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对本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