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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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4g |
0.4g*10粒*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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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中和制药有限公司 |
哈尔滨中药四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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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935 |
国药准字Z10980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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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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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用量:1~2岁1粒(0.4克),3-8岁2粒(0.8克),9-13岁3粒(1.2克),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粒(1.2-1.6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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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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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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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牛磺酸。 |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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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结晶性粉末 |
本品为绿色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色的粉末或颗粒;气微、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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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仅限用于发热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