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4g |
每粒重1.5克 |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新医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黑龙江天辰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324 |
国药准字Z2009313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用量:1-2岁0.5包,3-8岁1包,9-13岁1.5包,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2包,一日3次。 |
直肠给药。小儿一次1粒,一日2~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虚症带下表现为带下清稀,无臭。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
|
成分 |
本品每袋含主要成份牛磺酸0.8克,辅料有:蔗糖、柠檬黄。 |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半合成脂肪酸酯。 |
|
性状 |
本品为可溶颗粒 |
本品为棕色或深棕色的栓剂。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仅限用于发热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直肠给药,禁止内服。2.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