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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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4g |
每袋装10g(相当于原药材8.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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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新医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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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324 |
国药准字Z51020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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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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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用量:1-2岁0.5包,3-8岁1包,9-13岁1.5包,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2包,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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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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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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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袋含主要成份牛磺酸0.8克,辅料有:蔗糖、柠檬黄。 |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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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可溶颗粒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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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仅限用于发热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 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