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4g |
100ml:2.4g |
|
生产企业 |
山东山大康诺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益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260 |
国药准字H2010361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用量: 1.1~2岁1包。 2.3-5岁1.5包。 3.6-8岁2包。 4.9-13岁2.5~3包。 5.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包,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每包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蔗糖、葡萄糖、纤维素、柠檬黄。 |
对乙酰氨基酚,化学名称为:N-(4-羟基苯基)乙酰胺。 |
|
性状 |
本品为颗粒;味甜 |
本品为玫瑰红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而微苦。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仅限于感冒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