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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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粒/盒 |
每袋装6g(无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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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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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1261 |
国药准字Z20053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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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咽痛等症状,也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
镇咳,化痰,温肺止喘。用于急性感冒,寒性乃孜来所致的咳嗽及异常粘液质性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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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用,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预防用,如与感冒患者密切接触后,每日1粒,持续服用不超过10天。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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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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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对本品成份过敏者、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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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10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咖啡因15毫克。 |
神香草、铁线蕨、甘草浸膏、小茴香、芹菜子、胡芦巴、芸香草、玫瑰花、荨麻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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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的小丸。 |
本品为浅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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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3.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服用一周,症状无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 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