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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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30mg*60丸/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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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中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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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561 |
国药准字Z2001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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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由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鼻塞、流涕、发热、头痛、咳嗽、多痰等的对症治疗。 |
宣肺降气,清热化痰。用于痰热郁肺所致咳嗽,症见咳嗽、咯痰、咽干、咽痛,发热,全身不适;感冒及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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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3次。具体用量,可参考下表:年龄(岁)标准体重(kg)用量2-312-15一次1-2片4-616-21一次2-3片7-922-27一次3片10-1228-32一次4片 |
口服或含服。一次3~6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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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有轻度嗜睡,恶心、呕吐、腹胀、多汗、口干及皮疹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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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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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30mg、葡萄糖酸锌21mg、盐酸二氧丙嗪0.3mg、板蓝根浸膏粉75mg。 |
枇杷叶、川贝母、桔梗、水半夏、薄荷脑,辅料为聚乙二醇6000、薄膜包衣预混剂、甜菊素、滑石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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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 |
本品为包衣滴丸, 除去包衣后显棕色至深棕色;气香,味微苦,有清凉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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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用于咳嗽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慎用。3.服用本品期间,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分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8.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9.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