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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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每100丸重1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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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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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561 |
国药准字Z11020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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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由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鼻塞、流涕、发热、头痛、咳嗽、多痰等的对症治疗。 |
解肌透表,清热化痰。用于感冒发烧,鼻流清涕,隐疹不出,发烧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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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3次。具体用量,可参考下表:年龄(岁)标准体重(kg)用量2-312-15一次1-2片4-616-21一次2-3片7-922-27一次3片10-1228-32一次4片 |
芦根、薄荷煎汤或温开水空腹送服,一岁一次服一粒;二岁一次服2粒;三岁以上一次服5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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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有轻度嗜睡,恶心、呕吐、腹胀、多汗、口干及皮疹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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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发疹、有便泻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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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30mg、葡萄糖酸锌21mg、盐酸二氧丙嗪0.3mg、板蓝根浸膏粉75mg。 |
水牛角浓缩粉, 黄连 ,黄芩 ,关木通 ,大青叶, 地黄 ,葛根 ,玄参 ,赤芍, 天花粉, 柴胡 ,淡豆豉 ,荆芥穗 ,前胡 ,西河柳, 桔梗 ,浙贝母, 牛蒡子 ,羚羊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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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 |
本品为朱红色或紫红色的小蜜丸,除去外衣,显棕色至棕褐色;气微;味甘、苦、微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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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用于咳嗽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慎用。3.服用本品期间,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分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8.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9.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服药避风。 2.发疹、有便泻者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