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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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s |
0.25g(相当于原生药0.4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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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立众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白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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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6704 |
国药准字H610236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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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因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等原因引起的以下症状,如:发热、肌肉酸痛、鼻塞、头痛、流涕、咽喉痛、咳痰等。 |
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喉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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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日服3~4次,每次1粒;每次用药间隔应大于6小时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1岁以下须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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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临床试验表明,112例患者服用本品后,有5例(4.46%)发生不良反应,其症状为恶心、头晕、上腹不适和心慌,未见严重不良反应。1.对乙酰氨基酚:可能导致皮疹、皮肤瘙痒或血液性疾病,如中性白细胞减少、血细胞减少及白细胞减少、长期或超量服用可能造成肝功能损害、胃出血等。2.盐酸溴己新:偶见恶心及上腹部不适。3.马来酸溴苯那敏:常见不良反应为轻度嗜睡至重度昏睡、注意力不集中、无力、头晕、肌肉无力、协调性降低等。偶见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腹泻、急腹痛及上腹痛。4.咖啡因:常见不良反应为腹泻、头晕、心跳加速、高血糖症、低血糖症、易怒、焦虑、恶心及呕吐。5.盐酸去氧肾上腺素:伴有头痛、心悸及呕吐的不良性高血压反应 |
有可能发生嗜睡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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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哮喘病人或对本品其中任一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该药。2.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青光眼、肺气肿、前列腺肥大以及抑郁症等患者禁用。3.孕妇禁用。4.不得与β受体阻滞剂(如美托洛尔)、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吗氯贝胺等)合用 |
1.对本品及其组分过敏者禁用; 2.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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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乙酰氨基酚,盐酸溴己新,马来酸溴苯那敏,咖啡因,盐酸去氧肾上腺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银翘浸膏(按干浸膏计100mg连翘挥发油0.0002ml、荆芥挥发油0.00015ml、薄荷油0.00072ml、对乙酰氨基酚70g、维生素C33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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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至类白色结晶性粉末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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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有哮喘家族史的患者慎用。5.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和胃溃疡的患者应慎用。6.儿童用药,易产生不良反应。12岁以上儿童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哺乳期用药的安全性未经实验证实,故需谨慎用药或遵医生指示。9.老年用药,易产生不良反应,老年患者慎用。10.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11 |
1.本品种对乙酰氨基酚可通过胎盘,并可于乳汁中达到一定浓度,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以及前列腺肥大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 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不适用于风寒感冒(表现为恶寒明显,无汗,头痛身酸,鼻塞流清涕)。 7.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药就诊。 8.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