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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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s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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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立众制药有限公司 |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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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6704 |
国药准字H53021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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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因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等原因引起的以下症状,如:发热、肌肉酸痛、鼻塞、头痛、流涕、咽喉痛、咳痰等。 |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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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日服3~4次,每次1粒;每次用药间隔应大于6小时 |
一次1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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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临床试验表明,112例患者服用本品后,有5例(4.46%)发生不良反应,其症状为恶心、头晕、上腹不适和心慌,未见严重不良反应。1.对乙酰氨基酚:可能导致皮疹、皮肤瘙痒或血液性疾病,如中性白细胞减少、血细胞减少及白细胞减少、长期或超量服用可能造成肝功能损害、胃出血等。2.盐酸溴己新:偶见恶心及上腹部不适。3.马来酸溴苯那敏:常见不良反应为轻度嗜睡至重度昏睡、注意力不集中、无力、头晕、肌肉无力、协调性降低等。偶见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腹泻、急腹痛及上腹痛。4.咖啡因:常见不良反应为腹泻、头晕、心跳加速、高血糖症、低血糖症、易怒、焦虑、恶心及呕吐。5.盐酸去氧肾上腺素:伴有头痛、心悸及呕吐的不良性高血压反应 |
1.服用氨基比林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 2.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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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哮喘病人或对本品其中任一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该药。2.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青光眼、肺气肿、前列腺肥大以及抑郁症等患者禁用。3.孕妇禁用。4.不得与β受体阻滞剂(如美托洛尔)、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吗氯贝胺等)合用 |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或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 2.胃溃疡者禁用。 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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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乙酰氨基酚,盐酸溴己新,马来酸溴苯那敏,咖啡因,盐酸去氧肾上腺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氨基比林0.1g,对乙酰氨基酚0.150g,咖啡因3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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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至类白色结晶性粉末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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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有哮喘家族史的患者慎用。5.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和胃溃疡的患者应慎用。6.儿童用药,易产生不良反应。12岁以上儿童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哺乳期用药的安全性未经实验证实,故需谨慎用药或遵医生指示。9.老年用药,易产生不良反应,老年患者慎用。10.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11 |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 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致癌性。 3.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检查血象。 4.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 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6.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 7.交叉过敏,对其他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羟喘)、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 8.下列情况应慎用: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心血管疾病、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者)、高血压、高血压危象、甲状腺机能亢进、前列腺肥大体征明显时。 9.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机器及高空作业者不宜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