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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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8片 |
0.25g*12片(南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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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显锋科技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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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5589 |
国药准字H440229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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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 |
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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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
口服。2-5岁儿童一次0.5片,6-12岁儿童一次1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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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见头痛、心悸、恶心、困倦、胃部不适。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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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和2岁以下小儿禁用。 2.高血压、冠心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及胃溃疡患者禁用。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间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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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复方氯丙那林鱼腥草素钠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羧甲司坦0.25克。辅料为:淀粉、糊精、硬脂酸镁、微晶纤维素、羧甲淀粉钠、滑石粉、10%淀粉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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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显白色。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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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心律失常、糖尿病、青光眼、前列腺增生等患者慎用。 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 3.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