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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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14g:200揿(哈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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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连百利天华制药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福乐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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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4044 |
国药准字H23020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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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 |
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喘鸣)的呼吸道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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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
一般作为临时用药,有哮喘发作预兆或哮喘发作时,喷雾吸入。每次吸入100-200μg,即1-2喷,必要时可每隔4-8小时吸入一次,但24小时内最多不宜超过8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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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病例可见肌肉震颤,外周血管舒张及代偿性心率加速,头痛,不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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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和2岁以下小儿禁用。 2.高血压、冠心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及胃溃疡患者禁用。 |
对其他β2-受体激动剂、酒精和氟里昂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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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每片含盐酸氯丙那林4毫克、盐酸溴己新4毫克、鱼腥草素钠2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5毫克。辅料为:硬脂酸镁、淀粉、糊精、糖粉、滑石粉。 |
本品主要成份为沙丁胺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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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显白色。 |
本品为白色混悬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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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心律失常、糖尿病、青光眼、前列腺增生等患者慎用。 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 |
1.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应慎用; 2.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因此对经常使用本品者,应同时使用吸入或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若病人症状较重,需要每天多次吸入本品者,应同时监测最大呼气流速,并应到医院就诊,请专业医师指导治疗和用药; 3.首次使用或用后放置一周以上再使用时,应先向空气中试喷;如遇喷不出情况,请确认使用是否正确或检查喷孔是否堵塞; 4.本品容器内药液为常温下气态物质经低温加压后灌装,请将本品远离火炉、暖气、电热器等发热物体,以避免瓶内高压液体受热爆炸,本品的塑料瓶套作为可能发生危险时的保护,在任何时间内禁止拨下;本品系受压容器,严禁撞击,即使将药用完也应避免; 5.本品宜在阴凉处保存,即气温20℃以下,但不允许冷藏冷冻;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