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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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8片*3板 |
10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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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俊宏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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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2700 |
国药准字Z44022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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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利胆,理气止痛。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黄疸(如急、慢性肝炎,胆囊炎)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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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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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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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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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柴胡、赤芍、枳壳、甘草、茵陈、延胡索、苍术、川楝子、仙鹤草、板蓝根、蒲公英、姜黄。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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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灰绿色至褐绿色;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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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伴有月经紊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眩晕症状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非肝胆湿热证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 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