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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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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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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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113 |
国药准字Z44022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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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止痛,清热利湿。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症见胁肋及胃腹部疼痛、按之痛剧,大便不通,小便短赤,身热头痛,呕吐不食;胆道疾患见上述症候者。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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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10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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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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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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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大黄、金银花、金钱草、木香、知母、大青叶、柴胡、白芍、黄芩、芒硝、茵陈。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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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褐色;味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灰绿色至褐绿色;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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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孕妇慎服。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非肝胆湿热证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 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