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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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15g |
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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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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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1006 |
国药准字H37023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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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脓疱等化脓性皮肤病,程度较轻的小面积烧伤(I°或浅II°)及溃疡面的感染。 |
本品适用于治疗重,中度痤疮,对鱼鳞病,银屑病,苔藓类皮肤病,及某些角化异常性皮肤病也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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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2~3次。 |
口服。按1~2.0mg/kg/天计算,成人每次25~50mg,每日服2~3次。疗程治疗痤疮为6周,脂溢性皮炎为4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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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红肿、皮疹等过敏反应。 |
1.本药的副作用与维生素A过量的临床表现相似,常见的副作用包括皮肤干燥﹑脱屑﹑瘙痒﹑皮疹﹑脆性增加﹑掌跖脱皮﹑瘀斑﹑继发感染等。口腔粘膜干燥﹑疼痛﹑结合膜炎﹑严重者角膜混烛﹑视力障碍﹑视乳头水肿,头痛﹑头晕﹑精神症状﹑抑郁﹑良性脑压增高。 2.骨质疏松﹑肌肉无力﹑疼痛﹑胃肠道症状﹑鼻衄等。 3.妊娠服药可导致自发性流产及胎儿发育畸形。 4.实验室检查可引起血沉快﹑肝酶升高﹑血脂升高﹑血糖升高﹑血小板下降等。 5.上述副作用与异维A酸引起的副作用相似,但相对较轻,且大多为可逆性,停药后可逐渐得到恢复。副作用的轻重与本药的剂量大小﹑疗程长短及个体耐受有关。 6.轻度不良反应可不必停药,或减量使用,重度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由医师作相应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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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其他四环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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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支含1%盐酸金霉素。辅料为液体石蜡、黄凡士林。 |
维胺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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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色软膏。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颗粒或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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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小儿避免使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久用易产生耐药性。使用不宜超过7日,如未见好转,应咨询医师。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本品应遵医嘱使用。 |
1.女性患者服药期间及停药后半年内应采取严格避孕措施。 2.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慎用。 3.重症糖尿病﹑脂质代谢障碍者禁用。 4.禁与维生素A同服。 5.酗酒者慎用。 6.避免强烈日光或紫外光过度照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