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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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15g |
500g/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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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
西藏昌都藏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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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1006 |
国药准字Z2002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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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脓疱等化脓性皮肤病,程度较轻的小面积烧伤(I°或浅II°)及溃疡面的感染。 |
发汗,消炎,止痛,平黄水,活血通络。用于痹病即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痛风、偏瘫、皮肤病、妇女产后疾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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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2~3次。 |
将上述粗粉煎汤倒入浴盆,并根据病情,配好加味药,与主药同时注入浴盆。水温40℃,浸泡全身或患病部位,每日2次,每次15~20分钟,浴后卧热炕发汗。浴疗3个疗程,每个疗程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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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红肿、皮疹等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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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其他四环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高血压、心脏病、高烧及妇女行经期禁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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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支含1%盐酸金霉素。辅料为液体石蜡、黄凡士林。 |
刺柏、烈香杜鹃、大籽蒿、麻黄、水柏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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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色软膏。 |
本品为褐棕色汤散剂;气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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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小儿避免使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久用易产生耐药性。使用不宜超过7日,如未见好转,应咨询医师。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本品应遵医嘱使用。 |
1.服药期间禁止房事,禁食生冷、变质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